为了加强对档案的管理,增强档案立卷、归档、保管、利用工作的科学性、规范性,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,真实全面地记录联合会发展的全貌,使档案更好地为联合会发展服务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档案的立卷归档
(一)、档案由办公室负责,公文立卷要根据发文单位、主题、时间、名称等公文特征组卷,按照公文的相互关系、历史联系和保存价值,进行科学分类、系统整理、立卷,标题要准确,保证档案材料齐全、完整,正确反映协会的主要工作情况,便于保管、查找和利用。
(二)、按照保管期限的规定,正确区分文件价值,准确划分文件的管理期限,分别立卷。
(三)、本联合会在职能活动中,具有查考和作为依据作用的材料(收发文件、会员登记资料、决议、决定、会议记录、纪要、大事记、统计报表、财务报表、工作要点、工作总结、诚信建设、科技信息、机构设置、录音、录像、照片等)都要收集齐全,及时立卷归档。
(四)、联合会人员外出开会的会议资料,及时交办公室存档。
(五)、在每年第一季度内将上年度的全部档案材料装订成册编制目录。
二、档案的保管
(一)、本联合会的档案,由办公室统一管理。
(二)、要严格履行档案借阅制度、安全保密制度及保管、销毁制度。
(三)、归档档案要内有目录外有检索。
(四)、要定期检查档案的保管情况,及时销毁、修补、复印有关资料。
(五)、保证档案柜的安全,并做好防火、防盗、防虫、防鼠、防光、防尘、防潮工作。
三、档案的销毁
(一)、按照档案保管期限表的规定对档案分别销毁。
(二)、凡准备销毁的档案,要由联合会秘书长审查、批准后,方能销毁。
(三)、对应销毁的档案,必须编制销毁清册,销毁清册归档保存。
(四)、销毁档案时,要派两人到指定销毁地点负责监销,监销人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字,并将销毁情况向秘书长汇报。
四、档案的保密
(一)、档案必须设在安全的地方,有防盗设施。
(二)、各类档案,主要供本联合会利用,不对外开放。
(三)、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规定,严格掌握档案密级,绝密档案专柜保管。
(四)、机密文件档案不得翻印和扩大阅读范围,需要时须经秘书长批准。
(五)、要严格执行查阅制度,不准将档案带出办公室,严禁无关人员打开档案柜。
(六)、要定期进行保密检查,确保安全。
五、档案的借阅
(一)、借阅档案要履行登记手续,会员单位查阅档案时,需持单位介绍信,并经秘书长批准。
(二)、阅卷须在办公室内查阅,遇特殊情况,须经秘书长审批。
(三)、查阅会议记录时,须由档案管理员按查档人写出的提纲进行查阅,查阅人员不得随意翻阅其他案卷。
(四)、必须爱护档案,查阅时不准涂改、拆卷、损坏、加批、划杠,保证案卷完整和整洁。